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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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4日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助理 刘溉)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因鱼类大量死亡,养鱼户蒋某、徐某夫妇辛勤劳动多年却竹篮打水。为维权,夫妻俩二十年来一直在奔波,“疙瘩”越结越大,矛盾越积越深,如何找到最优解?我院办案检察官13次上门释法说理,在一次次讲道理、融情理、释法理中,二老最终解了“法结”,纾了“心结”。
事情还得从2002年说起。蒋某、徐某因怀疑承包水库内鱼类死亡与水库上游的一家化工企业的生产活动有关,故多次向有关机关信访,要求补偿其8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但均未获支持。2014年,二人将涉案企业起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以提起诉讼超过时效为由,不予支持诉讼请求。后二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2022年8月,该案交由我院办理。考虑到该案信访时间长、息诉罢访难度大,同时又涉及民事诉讼时效问题,检察长围绕信访一体办理、一体履职工作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办案组办理该案。
我作为办案组的一员,仔细阅卷后,认为该案的症结有两点:一是信访人对诉讼时效不理解,二是其经济损失又确实需要得到补救,得到办案组成员的一致认可,并确立了上门释法说理、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的化解策略。
随之,我们踏上了上门释法说理之路……
信访人因固执地认为检察机关不能解决其实质性问题,故多次拒绝与我们沟通。我的情绪产生了波动,有了放弃的想法。主办检察官看出了我的心思,主动开导我: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的事当“家事”,二位老人绝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我们要有信心!
一次又一次地往返于两地,一次又一次地释法说理,我们的真诚与耐心终于感动了二位老人,他们开始主动与我们沟通。我们开始话家常、聊过往,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蒋某也主动要求我们讲解法律时效问题,我们将一条条法律法规边读边答疑,直至二人完全理解。
“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来了13次了,连小区的保安、邻居都认识你们了,时效问题我们已经懂了,我们愿意息诉罢访。”徐某说。
该案化解后,办案组联动当地社保、居委会等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为二老申请司法救助金。如今,息诉罢访的二老已回归正常的生活。